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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RONG>虽然中国业已做出抑制纺织品出口增长的努力,但欧美的强硬对抗态度连日来仍不断升级。究其原因,实与政治因素密不可分——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已成趋势,欧盟却要面对25个成员国的利益诉求。在此局面下,中国政府该用什么样的语汇与之“交谈”?这场纺织品“战争”,让众多的中国纺织企业再一次切身感受到国际政治的变化莫测</STRONG></P>
< ><STRONG>对抗升级</STRONG></P>
< ><STRONG> 在5月30日这天,很多驻京的外国记者可能已经发现,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在当天国务院新闻办首次就纺织品问题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薄熙来指出:“现在欧美依据242(条款)对中国的产品实施设限,它的依据是不充分的,时间是过于短暂的,判断是不科学的。”</STRONG></P>
< ><STRONG> 同一天,就在中国与美国和欧盟就中国纺织品的出口争端达到白热化的时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取消10天前做出的对78项纺织品大幅加征出口关税的决定。免税单上还包括另3项产品。该决定6月1日起生效。</STRONG></P>
< ><STRONG> 这81项纺织品都是美国已经设限和欧盟将要设限的产品。设限将影响到中国超过23亿美元的出口和超过16万人的就业。</STRONG></P>
< ><STRONG> 《华尔街日报》就此载文称,此举意味着中国在处理与西方国家的贸易纠纷时将持强硬态度。</STRONG></P>
< ><STRONG> 事实上,这样的局面本可以避免。就在欧美对中国纺织品出口重新设限之前,中国政府曾两次主动给中国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抑制对欧美的出口增长。1月1日,中国宣布对148项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5月20日,中国又宣布对这148项中的78项纺织品再次大幅度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多数是原来的5倍。</STRONG></P>
< ><STRONG> 但中方负责任的努力并没有得到任何积极的回应。就在中国宣布大幅度加税后的第三天(5月23日),美国正式对中国出运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和棉及化纤制内衣实施数量限制。5月27日,美国再次正式对中国出运的化纤制针织衬衫、化纤制裤子、棉及化纤制梭织男衬衫和精梳棉纱实施数量限制。这7种产品的设限期都将持续到今年12月31日。</STRONG></P>
< ><STRONG> 而欧盟也在步步紧逼。5月27日,欧盟要求就中国的亚麻单纱和T恤的出口问题,在WTO内进行正式磋商。此举几乎肯定将导致欧盟于6月上半个月开始对这两种产品设限。</STRONG></P>
< ><STRONG> 之前中国方面加征关税时已事先声明,如果今后有哪类纺织品面临数量限制,那么对它加征的出口关税将取消,以免双重压力。</STRONG></P>
<P><STRONG> “你给我们的企业加上半斤的压力,我就要给它撤掉八两的负担。”薄熙来这样解释中国取消81项纺织品出口关税的决定。</STRONG></P>
<P><STRONG> 对中国的这项举措,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没有评论,而欧盟贸易委员会委员的发言人则表示深感意外。</STRONG></P>
<P><STRONG> 欧美对纺织品设限或重新实行配额制,是在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才刚刚5个月后。今年1月1日,实行了40年之久、且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寿终正寝,这是全球自由贸易的一大进步。</STRONG></P>
<P><STRONG> 而发达国家在此之前争取了10年的过渡期。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各方达成关贸总协定(WTO前身)的ATC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根据这项特殊的过渡性安排,在从1995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的10年时间里,将逐步取消纺织品与服装贸易的配额数量限制。</STRONG></P>
<P><STRONG> “如果发达国家忠诚地、实在地履行他们的承诺,分阶段地放开配额,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欧美市场上一些纺织品的进口量激增)。”薄熙来在本周一的记者招待会上说。</STRONG></P>
<P><STRONG> “但是,遗憾的是,发达国家并没有这样做,他们把最紧俏的、大家最关心的、发展中国家最有出口潜力的那些配额保留到最后一刻,美国保留了90%,欧盟保留了70%,保留到最后一刻。以至于到2005年1月1日体制转换的时候,给外界的印象是中国纺织品激增。”薄熙来接着说,“所以,如果究其原因,欧美应该理解,在这个很长的过程中,他们是失职的,是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的。”</STRONG></P>
<P><STRONG>242条款:歧视+模糊</STRONG></P>
<P><STRONG> 欧美之所以能在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重新挥舞配额大棒,主要依据是《中国加入W TO工作组报告书》中的第241-242条款,即纺织品特别保障条款。</STRONG></P>
<P><STRONG> 该条款是中国加入WTO的“条件(conditions)”。242条款规定,WTO成员国在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对本国产品造成“市场扰乱”,或“威胁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方在收到磋商请求后,应主动将上述商品的出口数量控制在提出磋商请求当月前的最近14个月中的前12个月的实际进口数量之上不超过7.5%(羊毛产品类别为6%)的范围(简单说,就是增长率不超过7.5%)。如磋商不能达成一致,则进口国可以单方采取限制措施。</STRONG></P>
<P><STRONG> 该条款的有效期一直到2008年12月31日,也就是在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整4年之后,而且该条款只针对中国。</STRONG></P>
<P><STRONG> “尽管中国在加入WTO的时候,我们作为让步同意了这个条款。但是,究其242条款的本质,因为它专门针对中国,所以我们认为又是歧视性的。”薄熙来说。</STRONG></P>
<P><STRONG> 正是在这样的歧视性条款的制约下,也正是在美国和欧盟动用该条款频频施压下,为了给中国的纺织行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避免遭受重新设限,中国政府今年两次提高部分纺织品的出口关税。</STRONG></P>
<P><STRONG> 但是这仍然挡不住欧美设限的脚步。</STRONG></P>
<P><STRONG> 中国政府现在所能做的就是,承认242条款的法律效力,但要求严格按照242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来进行讨论。</STRONG></P>
<P><STRONG> 根据242条款,在一国向中国提出要求磋商的时候,必须同时提交证据显示:1.存在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的威胁;2.中国纺织品对这种扰乱所起的作用。</STRONG></P>
<P><STRONG> 也就是说,动用242条款是有条件的。</STRONG></P>
<P><STRONG> 但是,该条款本身并没有对“市场扰乱”和“市场扰乱的威胁”下定义。尤其是后者,主观性极强。对这两个概念的不同理解很可能导致不同的调查结果。</STRONG></P>
<P><STRONG> 薄熙来利用本周一的新闻发布会,阐述了他对“市场扰乱”的理解。他认为至少应该考虑三个因素。第一,短期内是否存在着快速增长;第二,中国的纺织品如果是快速增长的话,它对欧美市场的价格是不是有明显的影响?第三,在这种情况下,对进口国国内的产业有没有实质性的损害?</STRONG></P>
<P><STRONG> 就拿欧盟提出将对中国设限的两种产品T恤和亚麻纱来看。欧盟称,今年头几个月从中国进口的T恤和亚麻纱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187%和56%。而且,这些进口也对欧盟成员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利润率和就业带来影响巨大。希腊、波兰和斯洛文尼亚的T恤产量分别下降了12%,30%-50%和8%。至于亚麻纱,整个欧洲的生产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就业下降了13%。</STRONG></P>
<P><STRONG> 而中方对上述两产品提出了不同的调查结果。薄熙来指出,2005年1月份,欧洲T恤衫每打97欧元,2005年3月份是101欧元,可见欧盟T恤衫的市场价格不降反升,不能证明存在着市场扰乱,而且这是欧盟提供给我们的数据。至于亚麻纱,据欧方统计,2005年3月进口我们的亚麻纱增长了3%。所以,并不能证明欧盟进口中国的产品在这段时间里价格下降或者影响了当地的市场。</STRONG></P>
<P><STRONG> “我认为,欧美对中国的纺织品设限,主要依据是中国的纺织品激增。”薄熙来说。</STRONG></P>
<P><STRONG> “我认为,欧美不仅没有向中方提供详尽的数据,而且在这些问题上,和我们的看法,和我们对具体事实的分析都有很大的差距。”薄熙来接着说,“有认识上、看法上的差异并没有关系,应该认真地进行交流。但是,欧美仅凭三四个月的数据,就草率的对中国的纺织品设限,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也是不科学的。”</STRONG></P>
<P><STRONG> WTO前总干事素帕猜在这一点上也和中方观点完全一致。他说:“对中国树立保护主义之墙将是一个错误的举动,仅凭几个月的数字,无法清楚地表明它给贸易带来的影响。”</STRONG></P>
<P><STRONG> 然而,在美国这方,利用242条款的某些模糊性在贸易保护主义路上走得更远。</STRONG></P>
<P><STRONG> 美国5月18日宣布正式对中国四类纺织品进行数量限制的理由,是基于“市场扰乱威胁”而不是实质的损害。</STRONG></P>
<P><STRONG> 当天,致力于保护和创造制造业就业机会的游说组织“美国制造商贸易行动联盟”就兴奋地表示:“要求对这4项产品设限是去年10月我们基于‘市场扰乱威胁’的基础上提出的。注意到这点非常重要。”</STRONG><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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