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 </P>
>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 中国政府7日发布《中国关于联合国改革问题的立场文件》,文件强调联合国改革应有利于推动多边主义,最大限度地满足所有会员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和关切。 </P>
> 文件说,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和复杂的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实现人类社会的持久和平与普遍发展既有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各国应共同努力,通过沟通加深理解,通过对话增强信任,通过交流推动合作,以集体行动应对威胁和挑战,特别是努力消除其产生的根源。 </P>
> 文件指出,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不可或缺,应该继续成为维护和平的使者,推动发展的先驱。通过改革加强联合国作用,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中国欢迎“威胁、挑战与变革”高级别名人小组报告、联合国千年发展项目报告以及秘书长综合报告。这些报告就振兴和改革联合国提出了不少有益、可行的思路和建议。中国愿与各方一道,推动联合国改革取得积极成果,推动将于今年9月举行的首脑会议取得成功。 </P>
><br> 文件指出,中国认为,联合国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P>
> 改革应有利于推动多边主义,提高联合国的权威和效率,以及应对新威胁和挑战的能力。 </P>
> 改革应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加强国际合作等。 </P>
> 改革是全方位、多领域的,在安全和发展两方面均应有所建树,特别是扭转联合国工作“重安全、轻发展”的趋势,加大在发展领域的投入,推动落实千年发展目标。 </P>
> 改革应最大限度地满足所有会员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和关切。应发扬民主,充分协商,努力寻求最广泛一致。 </P>
> 改革应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有助于维护和增进联合国会员国的团结。对达成一致的建议,可尽快作出决定,付诸实施;对尚存分歧的重大问题,要采取谨慎态度,继续磋商,争取广泛一致,不人为设定时限或强行推动作出决定。 </P>
>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和复杂的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实现人类社会的持久和平与普遍发展既有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在全球化深入发展、各国依存不断密切的情况下,全球性威胁和挑战呈现多元化的特点,更加相互关联。对这些威胁都应予以高度重视,不能厚此薄彼。各国应共同努力,通过沟通加深理解,通过对话增强信任,通过交流推动合作,以集体行动应对威胁和挑战,特别是努力消除其产生的根源。</P><!--advertisement code begin--><!--none--><!--advertisement code end-->
> 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作为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是实践多边主义的最佳场所,是集体应对各种威胁和挑战的有效平台,应该继续成为维护和平的使者,推动发展的先驱。通过改革加强联合国作用,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P>
> 中国欢迎“威胁、挑战与变革”高级别名人小组报告、联合国千年发展项目报告以及秘书长综合报告。这些报告就振兴和改革联合国提出了不少有益、可行的思路和建议。中国愿与各方一道,推动联合国改革取得积极成果,推动将于今年9月举行的首脑会议取得成功。</P>
> <STRONG>中国认为,联合国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STRONG></P>
> -改革应有利于推动多边主义,提高联合国的权威和效率,以及应对新威胁和挑战的能力。</P>
> -改革应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加强国际合作等。</P>
> -改革是全方位、多领域的,在安全和发展两方面均应有所建树,特别是扭转联合国工作“重安全、轻发展”的趋势,加大在发展领域的投入,推动落实千年发展目标。</P>
> -改革应最大限度地满足所有会员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和关切。应发扬民主,充分协商,努力寻求最广泛一致。</P>
> -改革应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有助于维护和增进联合国会员国的团结。对达成一致的建议,可尽快作出决定,付诸实施;对尚存分歧的重大问题,要采取谨慎态度,继续磋商,争取广泛一致,不人为设定时限或强行推动作出决定。</P>[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8 19:02:43编辑过]
> <STRONG>一、发展问题</STRONG></P>
> 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诉求,是集体安全机制和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贫困、疾病、环境恶化同样对国际社会构成严重挑战。要重视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实现全球协调、平衡和普遍的发展。</P>
> (一)贫困</P>
> -解决贫困问题的当务之急是推动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这应成为联合国改革和9月首脑会议的重点。</P>
> -应引导全球化的平衡发展,加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平等参与权与决策权。</P>
> -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尽快制定并启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全面国家战略。国际社会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帮助。</P>
> -国际发展援助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国情,增加受援国自主权与参与权,以提高援助效果。</P>
> -中国支持秘书长关于官方发展援助达到国民生产总值0.7%时间表的建议,并认为应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相应监督和评估机制。</P>
> -在发挥官方发展援助主导作用的同时,支持国际社会探讨创新性筹资方式作为官方发展援助的有益补充。</P>
> -推动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制,使其遵循平等互利原则,监控、引导国际资本合理流动,防范金融危机。</P>
> <STRONG>二、安全问题</STRONG></P>
> 我们赞成秘书长关于采取集体行动应对各种安全威胁和挑战的主张,这同中方倡导建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新安全观的目标是一致的。建立一个有效力、效率和公平的集体安全机制,关键是坚持多边主义,推动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加强联合国的权威与能力,维护安理会作为集体安全体系核心的地位。</P>
> (一)战争与冲突</P>
> -国家间冲突应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通过平等协商、和平谈判加以解决。</P>
> -国内冲突情况复杂,是否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国内冲突应主要靠当事国人民努力。外部支持应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以国际法为准绳,采取谨慎和负责态度,综合应用政治、外交等手段,鼓励和帮助冲突方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问题。</P>
> (二)反恐</P>
> -中国主张并支持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国际反恐努力要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主导与协调作用,注意标本兼治,应避免政治化,不能采取双重标准。</P>
> -中国支持尽快制定全球综合反恐战略,赞同以秘书长提出的五个支柱为基础加以发展。</P>
> -中国支持进一步完善现有反恐条约体系和法律框架。各国应考虑尽快签署和批准现有的国际反恐公约,并本着合作和建设性态度,尽快就《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草案达成一致。</P>
> -中国希望在恐怖主义定义问题上形成共识。有关定义可适当参照现有国际公约及安理会决议的相关规定。</P>
> <STRONG>三、法治、人权与民主</STRONG></P>
> (一)“保护的责任”</P>
> -各国负有保护本国公民的首要责任。一国内乱往往起因复杂,对判定一国政府是否有能力和意愿保护其国民应慎重,不应动辄加以干预。</P>
> -在出现大规模人道危机时,缓和和制止危机是国际社会的正当关切。有关行动须严格遵守《宪章》的有关规定,尊重有关当事国及其所在地区组织的意见,在联合国框架下由安理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和处置,尽可能使用和平方式。在涉及强制性行动时,更应慎重行事,逐案处理。</P>
> (二)国际刑事法院</P>
> -中国支持建立一个独立、公正、有效和具有普遍性的国际刑事法院,以惩治最严重的国际罪行。</P>
> -由于《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尚存的一些不足可能影响法院公正、有效地行使职能,因此中国尚未参加,但仍希望法院能以其实际工作赢得非缔约国的信心,赢得国际社会普遍接受。</P>
> -对是否将有关局势提交国际刑事法院,安理会应谨慎行事。</P>
> (三)国际法院</P>
> -中国支持加强国际法院作用,改进法院的工作方法,提高法院的效率。各国自由选择和平解决争端方式的权利应得到尊重。</P>
> (一)联合国大会</P>
> -大会是联合国民主决策的重要机构。中国支持通过改革,提高大会的工作效率,并加强其决策能力。</P>
> -中国赞成就振兴大会通过一揽子方案,对各方提出的具体建议持开放态度。</P>
> -中国支持适当精减大会议程,优化议事日程,每年根据各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关心的问题,讨论一些重大和实质性问题。那些没有必要的议题可逐年、平衡地删除。</P>
> -中国重视民间社会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愿与各方就建立大会与民间社会的互动机制问题继续展开深入讨论。民间社会参与联合国活动不应影响联合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性质,不应影响联合国的工作秩序和效率。</P>
> (二)经社理事会</P>
> -中国欢迎和支持联合国经社领域改革,认为改革应遵循联大有关决议确定的方向、原则、目标与重点,应以政府为主导。</P>
> -经社领域的工作应以执行和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和其它联合国主要会议成果为目标、以资金援助、技术转让、能力建设、市场开放、消除贫困等为重点,促进国际经济、发展合作政策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全面、综合与平衡地推进联合国经济、发展议程。</P>
> -中国赞同经社理事会作为高级别发展论坛,审查国际发展合作趋势,发挥协调作用。</P>
> -中国支持经社理事会在规范制定和战略决策方面发挥领导作用,制定一项全球发展议程。</P>| 欢迎光临 周恩来论坛(ZELBBS.COM) (http://www.zelbbs.cn/)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