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size=3>解说:就在伪满映的员工等待政府接收的时候,两名中共地下党员刘建民和赵东黎来到长影厂。他们通过编剧张辛实、美工刘学尧等人把当时追求进步和靠近革命的职员组织起来。8月23日,也就是甘粕正彦自杀后的第三天,马守清第一次见到了刘建民。 <br></FONT>
< align=left><FONT size=3> 马守清:我一见刘建民,此人光头,穿着中式黑色的裤褂,黝黑的皮肤,完全是一个农民的样子。我开头还有点看不大起,我们几个人到齐了以后,他就开始讲了,先讲共产党在抗日当中的作用,怎么起了在敌后抗日武装领导作用,然后就讲日本投降了,全国胜利以后今后的政权应该是国民党、共产党、无党派人士组成联合政府,不能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讲这个内容。我一听五体投地了,他讲话的技巧和内容,和他给我最初的印象完全不一样了,他讲的一两个小时,我对这个人就是印象特别的好。 </FONT></P>
< align=left><FONT size=3> 解说:在刘建民的指示下,马守清和演员江浩分头串联,成立了“东北电影技术者联盟”和“东北电影演员联盟”,9月上旬,编剧张辛实领衔将两个联盟组织在一起,成立了“东北电影工作者联盟”。经过一番努力,“东北电影工作者联盟”从日本人手中接过了公司的管理权。之后,再刘健民的指导下,他们开始了接管伪满应的斗争。 </FONT></P>
< align=left><FONT size=3> 马守清:因为那个时候理事长甘粕正彦已经自杀死了,留守的理事叫和田,还有一个叫渡濑的,两个人,他们在那儿做留守的管理工作。那么刘建民叫我们跟他们谈判,于是我们大概在9月10号左右,张辛实、江浩和我,我们三个人去约了和田和渡濑谈判,意思就是说我们东北电影工作者联盟要接管满映。 </FONT></P>
< align=left><FONT size=3> 记者:对方的反应呢? </FONT></P>
< align=left><FONT size=3> 马守清:和他同时参加有一个苏军的中校,叫班都拉,和田就是讲他说我们战败了,当然要把公司交给中国,但是我们要交给中国政府,你们不是中国政府的代表,不能交给你们,我们就跟他说,我们是原来的满映的中国人组织的代表,我们应该有权来接收伪满政府和满映用中国人的血汗建起来的公司,正面冲突就在这个地方。这个班都拉就开始讲话了,他是用日语讲的,意思就是你们说你们无权接收,你们不是政府的代表,根据那个时候的《中苏友好条约》,那个时候和国民党政府有一个《中苏友好条约》。根据《中苏友好条约》,我们现在苏军军管完了以后,我们要交给中国的政府,那个时候中国的政府就是国民党政府了,你们无权接管。 </FONT></P>
< align=left><FONT size=3> 记者:最后这个事怎么解决呢? </FONT></P>
< align=left><FONT size=3> 马守清:最后我们把这个事报告给刘建民,说是日本人那么讲的,满都拉帮他那么讲话。刘建民说,好,你们不用管了。据后来听说,把满都拉调回莫斯科去了。这样我们后来就接管了这个公司。怎么样我不清楚,反正最后他们撤出去了。 </FONT></P>
< align=left><FONT size=3> 记者:那国民党会无动于衷吗?就这么顺利让共产党接收吗? </FONT></P>
< align=left><FONT size=3> 马守清:这个时候国民党也在活动,国民党的活动没有共产党快。大概9月25号左右,召开了原来的伪满映中国工作人员的全体会议,刘建民在那里组织,就是说我们要成立这么一个公司。这个时候国民党的势力就开始反对了。那么那个时候他们已经知道刘建民是共产党,我们这些人是在共产党的领导底下在做工作的,所以就以当前问题首先不是成立公司,是维持大家的生活。因为那个时候货币膨胀的很厉害,发的那点钱也就差不多用光了,大家确实在生活上有问题。 </FONT></P>
< align=left><FONT size=3> 马守清:那么解决生活的怎么解决?卖设备,卖库存的物资,用这个解决大家当前的生活,他们的论调是这样的,刘建民立即反击,意思就是说伪满映是中国人民的血汗建立起来的这么一个电影公司,任何人都无权来变卖它,它只能为中国的老百姓拍电影。 </FONT></P>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width=10><FONT size=3></FONT></TD>
<TD align=middle><!a href=# target=_blank><FONT size=3></A><IMG src="http://www.peiyin.com/2005/editor/UploadFile/2005-10/12/2005101273150484.jpg" border=0> <br></FONT></TD></TR>
<TR>
<TD width=10><FONT size=3></FONT></TD>
<TD align=middle><FONT size=3><!a href=# target=_blank></A></FONT></TD></TR></TABL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0 4:02:04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