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尤其是南沙群岛的主权,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受到了周边国家越来越严重的侵犯。近两年由于美国的介入和高调宣布“重返亚太”,侵犯我南沙的越南、菲律宾更是到了疯狂的地步。尽快解决我国的南沙领土主权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我国对南海诸岛领土主权的确定性、南海对我国核心利益的重要性、南沙被侵占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这个问题久拖不决对我国的危害性,近年来都有很多高质量的论述文章发表,本文就不再论述了。本文打算就加速解决南沙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考,以尽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匹夫之责”。笔者认为解决南沙问题,国家应从战略、宣传、法律、实施四个方面考虑。
一,
制定解决南沙问题的战略规划国家应该由国务院牵头,邀请海洋局和农牧渔业部等部委、中国科学院研海洋
研究所和中国南海研究院等科研院所、海南和浙江等临海省市参加,研究制定我国海洋发展的长期规划,其中包括解决南沙问题的规划。
解决南沙问题的战略规划,应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
国家的海洋发展战略。我国在1996年制定了《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2003年实施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前者已经过去16年了,后者也近10年了,而且有关公海、南北极、公海海底的权益及利用等内容没有涉及,关于我国岛屿主权及海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未涉及。随着时间的前进、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国际形势的变化,我国应该制定出更全面、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海洋发展阶段性的战略规划。可喜的是,在我国的“十二五”上有一百个字专讲海洋问题,其中有制定国家海洋战略、维护海洋权益问题,但愿能早日出台。
2,远洋海军力量和远洋执法力量的发展战略规划。我国在东海和南海之所以岛屿被侵占、海洋权益被损坏,最根本的是我国的远洋的海空军事力量不强、远洋执法能力缺失之故。看来,国家的海空军事力量已在稳步发展之中,但远洋执法力量的发展似跟不上实际需要,必须做出规划,稳步推进发展。首先,要整合海上执法队伍,克服“多龙治海,难成合力”的弊端,把几支执法队伍,合编成统一的执法队伍,有的军事专家在人大会议上已提出提案了,应尽快制订出整合方案,及早实施。其次,增大执法船只的吨位、增加执法船只的数量。目前,我国最大的执法船仅有一艘,即渔政310,其吨位也才三千吨。执法船只应该大、中、小都有,其中万吨级的有一二艘、三四吨级的七八艘、几百吨级的更多。第三,大力培养海洋人才:既要培养海洋基础研究和专题研究方面的研究人才、海洋开发和海洋保护等专业人才、海洋执法和海上保卫等军事人才,又要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复合型海洋人才。
3,解决南沙问题的规划。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南海周边的国家,特别是越菲两国,在南海问题上总是不断地挑事,而我国每每被动地发表发言人谈话或外交部声明,表示劝解式的抗议。似乎我国这个主权受侵害国被侵害国牵着鼻子走。我国必须改变这种受害而被动局面。这就要制定解决此问题的战略规划,详细的制定解决问题的目标、方针、方法、步骤等可行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