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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速解决南沙群岛问题的思考

       我国的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尤其是南沙群岛的主权,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受到了周边国家越来越严重的侵犯。近两年由于美国的介入和高调宣布“重返亚太”,侵犯我南沙的越南、菲律宾更是到了疯狂的地步。尽快解决我国的南沙领土主权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我国对南海诸岛领土主权的确定性、南海对我国核心利益的重要性、南沙被侵占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这个问题久拖不决对我国的危害性,近年来都有很多高质量的论述文章发表,本文就不再论述了。本文打算就加速解决南沙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考,以尽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匹夫之责”。笔者认为解决南沙问题,国家应从战略、宣传、法律、实施四个方面考虑。
一,
制定解决南沙问题的战略规划国家应该由国务院牵头,邀请海洋局和农牧渔业部等部委、中国科学院研海洋
研究所和中国南海研究院等科研院所、海南和浙江等临海省市参加,研究制定我国海洋发展的长期规划,其中包括解决南沙问题的规划。
       解决南沙问题的战略规划,应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
国家的海洋发展战略。我国在1996年制定了《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2003年实施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前者已经过去16年了,后者也近10年了,而且有关公海、南北极、公海海底的权益及利用等内容没有涉及,关于我国岛屿主权及海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未涉及。随着时间的前进、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国际形势的变化,我国应该制定出更全面、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海洋发展阶段性的战略规划。可喜的是,在我国的“十二五”上有一百个字专讲海洋问题,其中有制定国家海洋战略、维护海洋权益问题,但愿能早日出台。

2
,远洋海军力量和远洋执法力量的发展战略规划。我国在东海和南海之所以岛屿被侵占、海洋权益被损坏,最根本的是我国的远洋的海空军事力量不强、远洋执法能力缺失之故。看来,国家的海空军事力量已在稳步发展之中,但远洋执法力量的发展似跟不上实际需要,必须做出规划,稳步推进发展。首先,要整合海上执法队伍,克服“多龙治海,难成合力”的弊端,把几支执法队伍,合编成统一的执法队伍,有的军事专家在人大会议上已提出提案了,应尽快制订出整合方案,及早实施。其次,增大执法船只的吨位、增加执法船只的数量。目前,我国最大的执法船仅有一艘,即渔政310,其吨位也才三千吨。执法船只应该大、中、小都有,其中万吨级的有一二艘、三四吨级的七八艘、几百吨级的更多。第三,大力培养海洋人才:既要培养海洋基础研究和专题研究方面的研究人才、海洋开发和海洋保护等专业人才、海洋执法和海上保卫等军事人才,又要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复合型海洋人才。


3
,解决南沙问题的规划。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南海周边的国家,特别是越菲两国,在南海问题上总是不断地挑事,而我国每每被动地发表发言人谈话或外交部声明,表示劝解式的抗议。似乎我国这个主权受侵害国被侵害国牵着鼻子走。我国必须改变这种受害而被动局面。这就要制定解决此问题的战略规划,详细的制定解决问题的目标、方针、方法、步骤等可行计划。
二,大力开展南沙群岛问题的宣传
        在南沙问题上,越菲不断发声,美日澳等也跟着起哄,甚至利用东盟的平台大造舆论。我国也处于被动辩解状态,他们似乎掌握了话语权,似乎理在施害方。发生此种奇怪现象,原因受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宣传不够,以至许多外国专家不知事情的真相。南沙的领土主权在我,理在我方,我国应理直气壮地宣传。宣传应分对外宣传和对内宣传两个方面,着重是对外宣传。
        1,对外宣传。宣传的内容有五个方面:南沙群岛的自然风光、丰富资源和人文知识;我国在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的历史优势、法理依据和现实存在,对非法侵占国侵占理由的驳斥;我国南沙主权受侵害的过程、状况;我国对解决南沙问题的方针、我国忍让的情况和原因;我国推动与南海周边国家在环保、防灾等低敏感领域合作的典范;解决南沙问题对维护联合国宪章的权威、对维护世界和平及地区安全、对建设和谐世界、和谐海洋的重大意义。
        宣传的方式应多种多样,例如用白皮书、外交部照会等外交文件形式;可以通过我国的外语电视台、电台专栏形式;可以以我为主举办相关内容的专题论坛会、研讨会;可以通过相关图书或音像资料的文化交流形式;可以理直气壮地利用东盟会议上借越菲等过提出南海问题时进行正面宣传或进行辩论、批驳;可以在相关的国际会议上大力宣传;可以利用突发事件或敏感问题的时机大剂量宣传,例如最近发生黄岩岛事件立即对外开展全面宣传。
        2,对内宣传。由于历史的原因,总体上我国的海洋意识比较薄弱,普通民众的海洋知识也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宣传内容也有五个方面:一是普及海洋知识,关于海洋、海洋的环境、海洋在国家发展及安全上的意义、公海、海底、领海、毗连区、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大陆架、岛屿的类型及经济意义、岛屿领土主权,我国的海岸线长、海岛分布及个数、我国的海洋国土面积,国际及我国有关海洋的法律法规等;二是宣传我国周边海洋的历史面目,增强国人的海洋意识和海洋维权意识,如我国对所属岛屿发现、开发和利用的过程和发展史,我国同日本、琉球、吕宋、爪哇等海上邻国的交往史,日本对我附属国琉球的吞并史,日本等侵略者对我国台湾、海南、南海诸岛的侵略史;三是宣传南海及南沙诸岛的自然风光、各种资源、战略意义;四是宣传南沙群岛的现状,介绍我国南沙群岛的岛礁被越菲等国侵占的过程,我国反对外国侵占南沙的斗争,目前南沙面临的复杂形势,我国解决南沙问题的决心;五是宣传我国开发、保护南海及南海诸岛的美好远景,展示我国在科学研究、海洋保护、渔业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远景规划。
        宣传的形式既要多种多样,又要生动活泼。一是在中小学课本中增加海洋、海上国土等内容,在大学学科设置上增加海洋方面的专业,单独出版南海及南沙群岛地图及地图册;二是利用各种传媒进行宣传,例如《环球网》设立“南中国海 从西沙到南沙”专栏就是很好的尝试,不过要在CCTV1、CCTV4、CCTV记录等收视率高的电视上设立专栏效果会更好;三是组织南海及南沙问题的专题研讨会、演讲会、知识竞赛、南沙文物展览会等知识性活动;四是开展南海及南沙海上旅游、探险、赛艇、摄影、摄像、潜水、钓鱼等文化娱乐活动;五是开展以南海及南沙为主题的歌曲、散文、小说、电影、电视等文艺创作活动,例如制作象中央电视台摄制的《远方的家》系列记录片《边疆行》、《沿海行》、《北纬30°中国行》那样,摄制一组《中国海岛行》纪录片。
三,强化解决南沙问题的法律支持
        解决复杂的南沙问题,我国仅有充足的历史依据和现有的法理依据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与现行的国际海洋法及其他国际法律相适应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为此,国家要从研究、立法、执法三个方面努力。
        1,加强有关海洋法律的研究和宣传。要研究和宣传关于海权、海洋权益、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岛屿领土主权、海洋国土等法律概念及含义;要深入透彻研究《国际海洋法公约》等相关国际法的内容、利弊、缺漏和补救办法;要研究美、日、英、澳等海洋大国及周边国家的海洋法律,以资借鉴或准备应对办法。要从法理上确立我国“南海九段线”的“岛礁归属线”的法律地位。
        2,健全、完善我国的海洋法律体系。我国目前已经颁布实施了《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渔业法》(1986)、《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无居民岛屿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2003)、《海岛保护法》、《海岛保护与利用执行工作实施细则》(2010)、《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2012)等海洋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颁布时间不一,需要进行统一审查修订补充,使其更为完善;对那些法规应该进一步上升为法律。另外有的专家提出要制定我国的《海洋基本法》,作为全局性的海洋法,这是很值得注意的。各项海洋法律完善后,可集中编纂为海洋法典。
        3,全面、严格执行所有海洋法律。首先要在国内民众中尤其是在与海洋直接发生关系的民众中普及海洋法律知识,使他们自觉守法,并成为执法后盾;其次,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和设施设备建设,建立统一的如名曰“海岸及岛礁警备队”的执法队伍,以形成强大地海洋执法能力;第三,执法船只在我主权海域巡逻、执法常态化、密集化,要对我渔民和其他在海上工作的人员提供及时有力的服务和保护,对海上犯罪活动给以有力打击,对侵犯我国岛礁、海域主权和经济利益的外国势力坚决执法打击。
四,稳步推进解决南沙问题的全面实施
        南沙问题由来已久,因而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才能得到真正解决。为此,国家应从扩大存在、两岸联手、争取合作、收回主权四个方面进行。
        1,扩大我国在南沙区域的现实存在度。讲理、声明、谈判,只有在我国在南沙群岛存在度越来越大、越来越强的情况下,才有人听,才能取信于国际。应该按照解决问题的规划,先在南沙的东西南北中各处及双子群礁、中业群礁、道明群礁、郑和群礁、九章群礁、南康群礁等关键之处设点,再有点连线、由线成面地扩大我国在南沙的现实存在度。具体方式有五:
        一是科研先行。我国要在南沙开展海洋气象、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保护、海洋开发、海洋安全等多学科的科学研究,建立多个科研中心,可以召开相关的学术研讨会议。例如可尽快在南康暗沙的琼台礁建立我国第一个珊瑚研究中心,在曾母暗沙建立我国最南端的气象观测站,在南威岛建立南海博物馆等等。
        二是渔业生产常态化。我国渔民在南沙海域打渔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但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越菲等侵占国家对我渔民越来越猖狂的追捕、扣押、监刑、枪杀,很多渔民都不敢到南沙这个中国传统海域捕鱼了。我国政府应鼓励渔民到南沙捕鱼,并派出执法船只进行保护,海军舰艇也相应护航,使我国渔民在南沙捕鱼恢复常态化。同时,要加强南沙地区通讯设施建设,建立足够的手机信号发射塔,建立与通讯卫星、北斗导航系统相联络的通讯网络系统,使我国渔民及其他在南沙生产、工作、旅游的我国公民通讯畅通。而且,要逐步在中沙的黄岩岛和南沙的东西南北中各处建立渔业保障和加工基地,建设新型的海洋牧场。
        三是加紧油气开发。目前,越菲马文等国已在我南沙海域共非法打了1000多口油气井,而我国却一口油气井也没有。我国今年5月9日已经在南海北部,首座深水钻井平台“海洋石油981”在水深1500米的水下开钻成功,标志着我国海洋石油“深水战略”的开始。该平台钻探最深可达3000米,而南海大部分地区水深在1000米至2000米之间。因此,我国应以此型平台,在南海由北而南的逐步推进油气钻探和开采,一直开采到曾母暗沙海域。在钻探和开采中,我国的执法船只进行护卫、海军舰艇进行护航。
        四是大力开,发南海及南沙岛屿旅游业。我国南海及南海诸岛位置优越、风景秀丽、生物和非生物资源异常丰富,其旅游潜力远远高于马尔代夫、印尼的巴厘岛、泰国的普吉岛。海南省已宣布在西沙发展旅游业了,相信不久就会成为现实。在南沙可以建设各种各样的旅游、度假中心,例如珊瑚礁海洋生物公园、水下海洋馆、潜水训练及娱乐中心、海上度假垂钓公园、南海冲浪活动中心等等。
        五是实施屯海战略。有的专家学者提出了“屯海”即“海上屯田”的战略,是个很有创意而又发扬中华戍边传统的好主意。这种集海洋防务、资源开发、经济建设、休息度假为一体的“海上屯田”战略,是解决南沙问题的巧妙而有力的办法(孙志国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的专著《海权、竞争产权与屯海策》,有详尽的论述)。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出屯海的战略计划、政策措施,尽快组建如“南海生产建设兵团”那样的屯海实体,尽快使其运转。
        这五个方面有一个共同要求:都需国家大力的政策支持、财力投入、执法保障、海军护驾以及海洋生产生活设施研制。尤其重要的是:要在南沙群岛东西南北各个方向的边缘地带,选点建设足够多的、能维持人类居住且能维持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岛屿,以作为划定领海基线的基点。
2,        海峡两岸的大陆和台湾联手推动南沙问题解决。大陆和台湾都有维护中国领土完整的责任和义务,两岸的专家学者都有过两岸联手应对南沙问题的主张发表,两岸联手的民间议论更多,大陆军队的将军和台湾退役将军也有类似的主张。因此,两岸联手有着深厚的基础。两岸联手的步骤应是:首先是两岸专家学者的研讨,并制定相应的建议方案;其二,两岸的军队研讨和修改建议方案,形成正式联手方案,提交量最高当局;其三,两岸最高当局分别审查、批准联手方案;其四,实施两岸联手推动解决南沙问题解决方案。联手形式,可从联合海上搜救、打击海盗演习开始;再建立南海信息资源联系、互通,进行南海资源联合勘探和开发;最后建立南沙联合巡逻和共同抗击外国入侵的机制。联手后,两岸可在南沙第一大岛太平岛,扩建码头、修建机场,使其成我国两岸共同使用的在南沙的海空军事基地和联合勘探开发基地。
        3,争取多方合作解决问题。首先是同联合国的有关海洋的机构合作,如科教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委员会、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底管理局、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国际海洋法法庭等进行各方面的沟通和合作;其次,与南沙周边、临近的国家合作,可以从低难度的海洋环境、海难搜救、打击海盗等方面做起,有条件的可开展共同开发的合作。
        4,坚定有序地收回被侵占的南沙岛礁主权。我国南沙被侵占的岛礁多达40多个,其海域的油气资源被大量开采,渔业资源被霸占,而且越菲等侵占国还妄图勾结美日外力对我国进行围堵、遏制。我国必须尽快地坚定不移地收回被占的南沙岛礁。为此,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收回的模式。我国过去在收回南海诸岛中共有过四种模式:其一为西沙模式,即我国于1974年1月以海战形式夺回了被南越侵占的西沙群岛中的珊瑚、甘泉、金银三个岛屿;其二为永暑礁模式,即1988年2月我国在南沙永暑礁建设海洋观测站,同时我海军舰艇先后进驻华阳礁、赤瓜礁、东门礁、南熏礁、渚碧礁,越南先是派武装运输船企图抢礁,后又派军舰与我对峙,最后向我舰开火,结果2舰被击沉、1舰被重创;其三是美济礁模式,即1998年10月我国在南沙美济礁建立渔民避风港,菲律宾派军舰前往滋扰,迫于我军舰的威力,其破坏阴谋没有得逞;其四是黄岩岛模式,即今年4月菲律宾军舰干扰我在黄岩岛泻湖作业的12艘渔船,渔民求救后我海监船立即前往救护,此事件虽未最后解决,但无论菲方如何耍弄什么手法,我方一直坚持控制着黄岩岛。四种模式的共同点是我海军的强力支撑。根据现时情况,直接海战的西沙模式,似不可直接使用,但其他三种模式可综合运用,且强力海军舰艇的坚强后盾是绝对少不了的。
        二是分别解决。南沙问题,虽涉及周边5个国家,但情况各别。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是不难一一得到解决的。我与印度尼西亚只是专属经济区划分有重叠,没有岛礁的领土之争,通过协商谈判,可用明确划界或共同开发来解决。我与文莱既有区划重叠的争议,又有文莱占我一个岛礁的问题,文莱不是态度强硬,可以谈判解决区划问题,岛礁可以考虑用赎买办法。马来西亚占我3个岛礁,另在几个岛礁上立了主权碑,马与我经济关系密切,且表示通过协商解决南沙争端,故可过谈判协商解决,对3个岛礁可用赎买收回,个别岛礁如弹丸礁可用租赁给马使用数年办法。菲律宾是个占岛礁8个、手法频出、仰仗外力、气焰嚣张而国力贫弱的国家。对它可以先谈,晓以利害;其次用经济的、外交的、政治的办法施压;再次实力对峙、军力震慑的办法;不得已进行武力驱赶,对它的武力挑衅立即给以粉碎性的回击。
        越南是个侵占岛礁最多、气焰极为嚣张、有一定军事经济实力、有着扩张本性和地区称霸图谋、毫无道义廉耻的国家。我国采取的方针应是:多种办法齐用,向最好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采取的办法应是:谈判,批驳它的“国家继承”和“古籍资料”占岛依据,严正指出其借重大国侵略中国的危险之处;经济,全面施压;政治,揭露其侵占我岛礁、残害我渔民、扩张霸道的历史和现实罪行;外交,团结被其侵略过、欺负过的国家,揭露其利用东盟为其牟利的目的,在亚洲、世界使其孤立;军事,对其所占岛礁采取从北到南围堵封锁的办法,将其挤走;战争,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但一旦采取,就要给以毁灭性的打击,在全面摧毁其海空力量后,全部夺回被占的29个岛礁,并派强大的军力驻守。
        三是向周边和世界宣布我收回南沙岛礁后的郑重国际承诺:(1)在我海域内保证符合国际法的无害海上航行自由;(2)在我海域内严厉打击海盗行为;(3)在我海域内为来往航行的船只提供灾害天气预报;(4)在我海域内为遇灾的船只和船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救援;(5)通过友好协商建立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南海国际经济合作圈;(6)不遗余力地为建立和谐的南海环境而努力。
        我们相信,如果我国能尽快地解决好南沙问题,不仅对我国的民族复兴、和平崛起意义重大,而且对南海由乱而治、对维护亚洲及世界和平、建设和谐世界也意义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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