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少敏同志:信悉。同意你做工会工作,地点先由你提出,我们再斟酌下,即可决定。只要求你在院多住两天,如何?</P>
< > 敬礼</P>
< > 周恩来</P>
< > 五、廿四”</P>
< > 这封不足百字的短信,是1949年5月24日周恩来同志代表党中央给陈少敏同志的复信。</P>
< >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P>
< > 1948年秋,时任中原局组织部长的陈少敏同志奉令调华东局,中央决定准备由她担任山东省委的领导工作。当时,陈少敏刚刚在河北邢台医院做了手术,回来不久,身体尚未完全恢复健康。于是,经过几天的考虑,她以革命大局为重,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和工作特长,向组织提出了个人工作安排意见。1949年4月20日,陈少敏提笔给党中央、毛主席写信,信中说:“我的工作在哪个地方,和谁在一起,都无意见。我本着不讲个人得失的原则,和谁一起工作都可以。……我没有耐性,做不了专门的妇女工作……,我粗心,对干部的方法太简单、太直爽,对落后的一点也不能让步,对人的歪风爱批评,所以,我做不了组织工作……我的毛病你们是知道的,最好分配我去做工人工作或农民工作,从一个工厂或一个生产合作社做起,一气儿做上三年、五年,搞出一套群众工作经验出来……”</P>
< > 对于陈少敏同志的要求,中央作了认真研究。尽管当时处在解放战争十分关键的重要时期,周恩来同志还是在百忙当中抽出时间给陈少敏写了回信。信很短,不足百字,却体现了周恩来同志认真谨慎、民主务实的工作作风,称之为字字千金实不为过。</P>
< > 接到周恩来的信后,陈少敏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不顾个人体弱有病,于6月12日即长途跋涉到全国总工会报到,然后她立即出发到当时纺织工业集中的青岛,根据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要求,组织恢复生产,建立工人工会组织,同时以中央特派员的身份协助青岛市委工作,为重建青岛做出了贡献。</P>
< > 陈少敏(1902—1977),原名孙肇修,山东省寿光市范于村人,192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翌年1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寿光县团委妇女部长、中共天津市委秘书长、洛阳特委书记、河南省委组织部长、中原局敌后挺进支队政治委员、中共鄂中区党委书记、鄂豫边区书记、中原局组织部部长等职。中共“七大”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建国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委员,中国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党组书记、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曾当选为中共“八大”中央委员、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68年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她不畏高压,以唯一一票反对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定而享誉全国。</P>
<P> 周恩来同志的亲笔信,原是由陈磊同志保存的,1946年至1949年,他曾在陈少敏的家乡任区长,1949年秋陈少敏回老家省亲时,陈磊同志曾做过接待、保卫工作,后来陈少敏将信交给陈磊保存。1986年9月陈磊同志将此信转交给中共寿光县委。</P>
<P>来 源:潍坊市档案馆</P> |